关于表彰2019年度“先进工作者”的决定
2019年,全院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,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,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,建设平安阿勒泰、法治阿勒泰作出了重要贡献,涌现出一批作风过硬、纪律严明、担当作为、成绩突出的先进工作者。
为充分展示新时期检察干警忠诚、为民、担当、公正、廉洁的时代风貌,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,弘扬正气,振奋精神,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,经院党组研究决定,授予单庆凯等13位同志为“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”、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、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、再接再厉,不断开创阿勒泰检察事业新局面。
附件: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“先进个人”名单
中共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
2020年4月14日
附件:
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“先进个人”名单
“先进工作者”(6人)
单庆凯 (第一检察部辅助人员)
沙吾亚什(第一检察部检察官)
张向红 (第二检察部主任)
崔旭红 (第三检察部副主任)
程伟杰 (政治部副主任)
彭世彬 (办公室工人)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(3人)
别依布提·朱马汗(第三检察部辅助人员)
穆晓宇(办公室主任)
阿拉依别克·吾肯(借调干部)
党风廉政先进个人(1人)
陈永红(检务督察室正科级干部)
民族团结先进个人(1人)
张瑞丽(第一检察部辅助人员)
沙娜·木合塔尔汉(第二检察部检察官)
“访惠聚”驻村工作先进个人(1人)
哈那提·托汗(“访惠聚”驻村工作队队员)